又一起让人痛心的未成年人溺水身亡事件:7月22日,两名少年在洛龙区丰李镇员庄村附近的洛河游泳时遇险,一人获救,一人不幸失去生命。
不忍相问,还须再问:为什么一到夏季,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就接二连三出现?
不可否认,家长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但把板子仅仅打在家长身上,却是有失公允的。想想看,有哪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独自去危险水域戏水,之所以监护不到位,确实有些苦衷。比如,双双在外打工的父母,怎能时时和孩子待在一起?每天都要上班的父母,怎敢丢下工作在家陪孩子?
让孩子远离“水危险”,还有谁应担起不可推卸的责任?
学校:安全教育要扎实做、做扎实
综观相关报道,吞没孩子的水域,要么位置偏僻,要么暗流涌动,要么下有深坑,这些大人只看报道就知道不能去的地方,为什么孩子们却敢进入呢?
“无知者无畏”,孩子们之所以敢去那些危险水域,就在于他不知道那里有危险。
这种无知,暴露出的是学校在安全教育上的缺失。
就暑假安全教育问题,有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中小学生。“放假前老师说过,就是告诉我们要注意安全,并没有详细讲解。”“老师给我们发了张告家长书,回去让家长签个字就行了,上面写的啥,我没看。”……
这样的回答也印证了一位校长的“坦承”:“假期安全的问题也说了,但很笼统,尤其是关于戏水安全的,没有很详细地教育。平时课堂上也很少有安全教育的内容。”
面对这样的回答,不能不让人假设——
假设学校平时注重安全教育,尤其对最有可能发生的溺水、失火等危险有详细的认知教育、系统的避险教育,孩子们还会不假思索地进入危险水域吗?
假设学校在暑假前对戏水安全再进行一次重点教育,让孩子明白野水不能去、没大人带不能去,并请专业人员教给他们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还会有那么多的溺水事故发生吗?
而一些有识之士的建议——让游泳进入中小学的课堂,更值得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考虑。
职能部门:要为未成年人兜起安全的底
“农村、城乡接合部及城市边缘的水域,由于位置偏僻、无人监管、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为解暑、戏水平添了一份危险。”
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大队长杨红山的一席话,间接地告诉我们:在溺亡事故不断发生这个问题上,管理不到位的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说起职能部门的作为,我们最大的印象可能是,在一些水域立有一些“水面危险”“禁止下河游泳”之类的牌子,事实上在很多危险水域,连这样干巴巴的提醒都见不到。
7月4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县区要特别加强危险水域的监管,迅速对辖区内河流、池塘、水坝等水域进行调查统计,在危险水域处设立安全警示牌,同时在事故多发地要安排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24小时对上述重点区域进行巡查……”
这给我们启发:在没有更好的办法杜绝溺亡事故的当下,对一些危险地段的严防死守不失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策略,这在洛阳并非不可行。
社会各界:把更多的爱心奉献给孩子
据报道,从今年7月11日起,武汉市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定点游泳场馆;从7月12日起,长沙市41家游泳场馆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同样是在这个暑假,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老龄委,在各村组织老年人成立义务巡查队,在辖区山塘水库开展不定期安全巡查,及时劝阻欲到这些地方戏水的青少年。
这让人想起洛阳的义务搜救队,自2005年成立至今,除了成功从水中救出63人外,他们在对公众进行水上安全教育上也功不可没。
咱们民间有力量。
洛阳有深得人心的老干部督导团,有声名远扬的志愿者组织,更有许许多多的爱心市民、企业和社团。我们希望的是,在暑假这个特殊的时段里,这些组织和个人的目光能向未成年人身上多移一些,向未成年人的假期安全上多移一些,围绕孩子们尤其是留守儿童举办一些健康安全、有益有趣的活动,让丰富多彩的活动冲淡孩子们的无聊和寂寞,将他们的兴趣从危险水域拉回来。
想起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不管是什么情况,不论是什么天灾人祸,一定不要让下一代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家庭的未来,让他们过一个安全的暑假,让家长不再有椎心之伤、社会不再有夭亡之痛,你我也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