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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财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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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商家“先抬价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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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新家电能效标准10月1日实施,商家大力促销“老能效”产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
谨防商家“先抬价再打折”
    由于更严格的新家电能效标准将于今年10月实施,近段时间,一些家电卖场开始对“老能效”产品进行降价促销。业内人士指出,并非所有促销活动都实惠,其中或暗藏猫腻。

    “新的家电能效标准实施后,部分家电产品将被淘汰退市。各大卖场正在进行‘老能效’产品促销。”从事家电销售工作的刘福俊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近发布公告,平板电视、变频空调、洗衣机、吸油烟机、热泵(即空气能)热水器等五类家电的新能效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中州路附近某家电卖场负责人说,目前一款符合现行能效标准的42英寸液晶电视售价为2499元,比过去便宜了约500元。原价4200元的滚筒洗衣机,现售价3800元。“新标准实施后,这两款产品将退市。”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针对“老能效”家电,商家的促销形式很多:有的直接降价,有的采取送赠品或预交定金翻倍使用。不过有市民反映,商家的促销活动实际并不实惠,“促销家电存在价格虚高现象,标签中的原价明显高于活动之前的价格”。

    对此,某品牌家电代理商孙逸飞表示,行内确实有一些商家在促销活动开展前,悄悄换掉产品原来的价格标签,提价后再打折促销。

    另外,打折的特价机型,售后难有保障。孙逸飞说,厂商为降低经营成本,对将停产的产品,会很快停止配件供应,这些产品出现问题后,维修会很麻烦。而卖场附带赠送的电磁炉、豆浆机等赠品,通常不会在发票上注明,一旦这些小家电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维权。

    工商部门提醒,越是在家电促销旺季,消费者越要冷静谨慎,避免落入商家的“陷阱”。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不要急于出手,应尽量做到价比三家。如果发现商家抬价促销,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另外,对于将要退市的“老能效”产品,应尽可能选购大品牌。购买家电附带的赠品,也应由商家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将赠品的名称、型号等内容写在购物凭证上,以便日后维权。

    本报记者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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