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1
消费者购物后,商家借口发票用完,让消费者过段时间再来领发票。其间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会因无购物凭证无法享受7天包退或15天包换等服务。
对策
消费者要求商家购物当天就开具发票,或要求商家书面写出所购商品的名称、日期以及换取发票的时间,并加盖公章。
陷阱2
个别商家出售电器,不在发票上填写产品名称,而仅填写产品的部分型号代码。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证明发票上所列举产品与自己购买的一致。
对策
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发票上详细填写所购商品的品牌、品名、完整型号代码等信息。
陷阱3
有的商家在发票上标注“降价、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予退换”字样,以此拒绝消费者的“三包”诉求。
对策
只有商家事先告知消费者,其所购商品为有瑕疵的处理品时,商家才可不提供“三包”服务。商家仍需为降价、打折商品提供“三包”服务。
陷阱4
消费者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更换新品后,有些商家不在发票上注明更换日期,导致所换商品“三包”期“缩水”。
对策
消费者应让商家在原商品的购物发票上注明更换日期,所换商品“三包”期应从更换之日算起。
陷阱5
有商户给消费者出具购销合同,以此代替发票。一旦商户撤柜,商场会不承认此次消费行为。
对策
消费者在商场内购物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商场统一开具的发票,即便后期相关商家撤柜,商场也应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陷阱6
商家提供发票上盖的印章,与该商家名称不符,事后出现问题导致消费者难以维权。
对策
消费者要仔细辨认发票开具方是否与商家一致,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