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反映,他于2010年购买的二手捷达车被公安机关查扣。这源于3年前那次没有完成过户的二手车交易。
刘先生说,2010年,他认识了安乐某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一家车行的老板苗某,并打算从苗某的车行买一辆二手捷达车。当时苗某告诉他,这辆车由于联系不到卖主,所以暂时无法为他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是可以先卖给他。在刘先生购车后的两个月里,他曾多次到车行找苗某,但都没有找到;想通过行车证上所记录的地址找到原车主,但是也没有结果。
今年7月下旬的一天,几位民警联系到了刘先生。这时,他才知道这辆车竟涉嫌合同诈骗。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运超说,在二手车交易中,只有在过户之后,买方才会拥有车辆的合法所有权。缺少过户环节,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后都要承担风险。如果刘先生在购买车辆时,确实不知道该车涉案,可以对苗某提起诉讼,要求苗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购买二手车时,买方应该认真核对卖方车主的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养路费证明、年检证明及保险单等证明,还可以通过到交警部门查验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有无凿改痕迹,辨别该车是否属于报废车、盗抢车。买方还应上网查询车辆有无违法记录、保险和违法记录处理情况,确保车辆违法记录已经处理完毕,并有相应的保险。同时,卖方也应积极与买方共同完成过户手续。
本报记者 郭秩铭 实习生 毛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