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景公出行 插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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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唐纪》载: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三月,唐太宗李世民的女儿南平公主下嫁礼部尚书王珪的儿子王敬直为妻。当时公主下嫁,因为是金枝玉叶,从不以儿媳身份服侍公婆。王珪认为,公主虽然尊贵,但下嫁平民,即为平民妇,岂能对公婆无礼!大喜之日,王珪与其妻端坐正堂,令公主端来洗脸水,对公婆行盥洗礼。然后,王珪对众宾客道:“今主上圣明,动循礼法,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从此,公主下嫁即以儿媳身份服侍公婆,一直延续了一千多年。
礼的实质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尊卑有序,动静以法,每个人都按照礼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就天下太平,和谐美满了。《旧唐书·孝敬皇帝传》载:李弘,武则天长子,显庆元年(公元656年)立为皇太子。太子师傅郭瑜为了把李弘培养成礼义君子,给他讲了两个典故:一是“里名胜母,曾子不入”——曾参路过一个村子,听说村名叫“胜母”,认为是对母亲的不敬,就没有进去;二是“邑名朝歌,墨子回车”——墨子路过一个村邑,听说邑名叫“朝歌”,认为是对王权的蔑视,就折返而回(周武王在朝歌杀了殷纣王)。这两个典故的内涵,都是用礼来约束人的行为的。
打开中国历史这本书,每一页都有礼的印痕。如果没有礼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那真是“国将不国”了。因此,凡志士仁人、正人君子,都是践行礼仪、推崇礼教的;反之,则为乱臣贼子、悖逆小人。
小吏不听王召唤。《孟子·滕文公下》载:齐景王到苑圃打猎,用旌旗召唤守护苑圃的小吏前来问话,小吏不来,景王大怒,要杀他,他依然不来。原来,按礼仪规定,君王有所召唤,应视所召唤者的身份地位出示相应的信物,召唤老百姓用旃(zhān,赤色曲柄的旗),召唤士人用旗(上画龙形,杆头系铃的旗),召唤大夫用旌(用牦牛尾和彩色鸟羽做装饰的旗),召唤小吏应该用皮帽子。齐景王用召唤大夫的旌旗召唤小吏,小吏认为违背了礼仪,所以宁死也不听召唤。孔子赞扬小吏:违背礼的召唤他不去。孟子赞扬小吏:有志之士不怕弃尸沟壑,有礼的人不怕丢掉脑袋。
父戟子不戟。《隋书·柳彧(yù)传》载:柳彧,隋文帝时任尚书虞部侍郎。当时的礼仪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府第门口列戟(仪仗)以示荣耀。左仆射(宰相)高颎(jiǒng)的儿子高弘德官封应国公,位在三品,于是向朝廷申请列戟,但他没有另建府第,而是随父亲同住。柳彧主管此事,回应道:“宰相之子没有和父亲分居,父之戟槊已立门外。尊有压卑之义,子有避父之礼,岂容外门既设,内阁又施!”就没有批准此事。柳彧遵从“父父子子”之礼,认为一门之内,父亲列戟,儿子不能列戟,儿子不能与父亲等同。高颎知道后,叹服柳彧执事以礼,提拔他为治书侍御史。
刖(yuè)人阻拦王出宫。《晏子春秋》载:一天,齐景公披散着头发,坐着六匹马驾的车,车上载着妇人,要出宫巡视。犯了罪被砍掉脚的守门人拦住车不让出门,谏劝齐景公违反了三条礼仪:一是披头散发,很不庄重,不像个君主;二是天子才能乘坐六匹马驾的车,诸侯没有资格坐这种车;三是男女有别,君主不能与嫔妃同乘一车。齐景公听了很惭愧,折返而回,并下令免除守门人的赋税,以嘉奖他以礼奉职的行为。
柳公绰礼敬宰相。礼重视的是某种身份,只要某个人拥有了这样的身份,就应该受到相应的礼遇。《旧唐书·柳公绰传》载:唐穆宗长庆三年(公元823年)五月,柳公绰任山南东道节度使,驻守襄阳。不久,宰相牛僧孺因朝廷党争被贬为武昌节度使,但仍保留宰相名分。牛僧孺上任途中路过襄阳,柳公绰候于馆舍,极其恭敬,将佐谏曰:“襄阳地高于夏口,此礼太过!”柳公绰道:“方镇重宰相,我所以尊朝廷也!”竟以宰相礼遇接待牛僧孺,时论柳公绰执礼不讳,品行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