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倡议,市政府决定于2013年9月22日开展洛阳市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13年9月22日7时至19时
二、交通管制措施:
(一)实施车辆单号行驶及公交限时专用道
1.实行道路车辆单号行驶
道路车辆单号行驶,双号禁行。根据2008年我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按年份区分,双数年份双号行驶,单数年份单号行驶”的方案,除交通管制路段外,城区其他道路22日当日只允许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单号的车辆通行,尾数为双号的车辆禁行。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辆、救护车、抢修车、大型客运班车以及外地牌照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
2.部分道路设立公交专用道,活动围绕今年的主题,对以下道路快车道最右侧车道设立为限时公交专用道,具体路段为:
①中州路(西关花坛—黄河路口)
②九都路(立交桥西—珠江路口)
以上两条路段的最右侧车道在9月22日7时至19时实行交通管制,设立公交专用车道,严禁其他车辆占用(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辆、救护车、抢修车、校车除外)。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取消城市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位。
9月22日当日7时至19时取消城市区以下路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中州路的金业路口至黄河路口段、九都路的立交桥西至珠江路口段、凯旋路的定鼎路口至南昌路口段、王城大道的纱厂路口至丽春路口段、解放路的道南路口至九都路口段)。
4.严厉查处违法借道行驶。全城市区(含洛南)禁止机动车借无借道标志道路行驶,提高非机动车通行能力。
5.实施公车封存。
9月22日当日,政府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全部实施封存。
6.其他。
(二)在交通管制期间,因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确需上路行驶的限行车辆,提前拨打110、122进行备案。
三、该交通管制规定执行机关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特此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