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68号)及市城管委《关于修改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考核评比实施办法的通知》(洛城管委〔2013〕10号),2013年8月,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组织对7个城市区城市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评比成绩附后。
依据《通知》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对相关城市区实施如下奖惩:
一、对月度考评第一名的高新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度考评排末位的洛龙区给予5万元处罚。
三、对月度考评排末位的洛龙区给予黄牌警告。
201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