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对多数人而言是惬意的,但赴美旅行的游客受美国联邦政府部分部门“停摆”影响,不得不改变计划。出境旅行遭遇突发状况,旅行社的补救措施是否合理?游客是否有权追偿?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更换景点补救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相关人员介绍,十一黄金周期间该部门办理各类出境游手续200多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左右,今年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8万余人次办理出境游手续。
我市某旅行社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美国联邦政府部分部门“停摆”,但赴美旅行业务并未暂停,行程方面暂时将部分政府性景点更换为非政府性景点。
“游客签约行程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成行的,可协商后更换景点。”该负责人说,他们采取加送其他景点、赠送礼品等办法补救,协商不成的视行程成行情况给予退费。记者了解到,用景点换景点是我市不少旅行社应对类似问题的主要措施。
对这种补救措施,有市民认为不妥。任女士认为,游客选择跟团出境游大多受语言限制,出行前会做准备工作,对签订的行程计划本身很感兴趣,旅行社补救措施虽起到一定作用,但难免让游客留遗憾。姬先生认为,出境游多是为了感受异国风情,旅行社更换的景点只要合理,是可以接受的。
游客可“秋后算账”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孟盈表示,《旅游法》明确了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分责的具体条款。
“这样游客就可‘秋后算账’了。”高孟盈说,《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行程,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旅行社和游客均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向游客说明后可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游客不同意变更的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在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游客。合同变更造成费用变化的,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
高孟盈说,《旅游法》实施后,不光让境内游客遇到类似问题维权有门,出境游客也多了份保障。旅途中一旦出现类似问题,即便游客不当场提出异议,也可在事后起诉涉事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马毓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