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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司:“松绑”后监管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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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一边是放开公司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一边是噪声、安全等问题困扰业主生活
小区公司:“松绑”后监管需加强
本报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赵梅香
    核心提示

    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家将进行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不仅要放开公司注册资本限制,还要放开公司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记者日前了解到,我市的不少住宅小区内存在“小区公司”,由于房租等成本较低,有效降低了创业资本,受到一些年轻创业者的青睐,但“小区公司”也存在扰民等问题。

    现象

    租金低、宜创业,

    “小区公司”受青睐

    “前几天,有家公司把居民住宅当仓库,每天都有人来这里拿货。”家住西工区纱厂路中泰新城小区的张天定告诉记者,“甚至深夜还有人活动,影响大家休息!住宅小区内应禁止开办公司。”

    记者了解到,在该小区开公司的并非个例,有艺术培训学校,还有广告设计公司……在小区北侧一栋住宅楼的窗户上,记者在多个窗户上看到了一些公司的广告牌。

    洛龙区开元路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关振营表示,辖区地处新区核心区域,下属的5个社区均有不少“小区公司”,一些房屋所有者更愿意把房屋出租给公司经营者,因为这样租金更高。

    为何在小区办公司的人越来越多?

    王常青在锦远汽车站对面某家属院内开办了一家贸易公司。对于当初选择在小区内开公司,他说:“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不污染、不扰民,在住宅楼办公就是合法的,而且这里距汽车站、火车站近,方便搞业务。”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居民楼里开公司,只要几张办公桌、电脑、电话就可以办公,另外住宿的开支还能免掉,而且水费、电费比商务写字楼便宜,相比写字楼每月节省至少3000元。对于创业初期的经营者而言,这有很大的吸引力。

    调查

    业主称扰民,物业称难管理,“小区公司”不受待见

    小区作为居住地,一些陌生脸孔进进出出,打破了小区原本的平静,并且给小区的管理带来了许多新问题。

    在中泰新城小区采访时,不少业主反映,随着“小区公司”的增多,噪声等因素干扰了业主生活。另外,电梯、公用照明等设施使用频繁,导致寿命缩短,增加了业主的分摊费用。

    此外,安全隐患成为更多业主担忧的问题之一。不少市民质疑,如果商业经营中水、电、气、暖负荷增大,是否会产生公共管线的安全隐患?随着人员和车辆增多,是否会提高失窃等事故的发生频率?

    不仅仅是小区业主,物业管理部门也面临很多无奈。

    “‘小区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生活,也增加了小区的管理难度。”中泰新城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租住该小区的公司工商、卫生等方面的证件齐全,物业公司也无权干涉和管理;一旦业主和“小区公司”发生矛盾,物业公司也只能协调解决。“毕竟房屋出租给谁由业主决定”,根据《物业法》规定,物业公司不具备执法权。

    在采访中,还有一些业主表示,只要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经营内容不违法,“小区公司”是可以理解的。“政府提倡发展个体经济,这样也是在鼓励创业。”家住火车站附近的韩青海如是说。

    专家

    缓解就业压力,鼓励小本创业者

    尽管“小区公司”目前存在不少问题,但随着国务院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放宽公司注册场所限制势在必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以及国民市场意识的增强,放宽企业经营场所限制就是对市场经营场地资源的进一步挖掘。”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薛选登认为,如今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初次创业的企业,对经营场地要求不高,在住宅区经商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第一,“小区公司”可以降低创业成本,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与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相吻合。

    而根据记者调查了解,“小区公司”一般规模不大,且多为服务业。时下,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扶持、发展服务业。但市区的写字楼价格居高不下,于是住宅小区成为这些小公司首选的创业场所。

    第二,当前我市一些小区入住率不高,“小区公司”的入住,在降低城市房屋空置率的同时,也能增加租房者的经济收入,可谓一举多得。

    政策

    征得社区和业主同意,住宅内可以办公司

    那么,为何放宽企业注册限制,我市相关政策又如何?居民住宅能否作为企业注册地?

    “在国外,很多智力型公司都开在住宅区里。”市工商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能否进小区的决定权,很大层面上在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手中,通过相关规定,进行“筛选”,不是简单的行与不行。

    该负责人表示,就我市而言,目前对于“小区公司”的登记注册政策相对比较宽泛,公司想在住宅小区注册登记的,只要提供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有利害关系业主等签字和盖章的证明即可。

    目前,我市有很多“小区公司”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比如网站、信息公司等企业。而工商部门监管的范围是经营性场所,对居民住宅的“小区公司”,工商部门不能随便进入检查,这给“小区公司”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的住所。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住宅,经营者的活动可能扰乱业主的生活,造成民事纠纷。”薛选登说,这就要求我国对企业管理要逐渐向“宽进严管”方向转型。

    前景

    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共构监管新格局

    在推进“宽进”的前提下,如何同步进行“严管”的改革呢?

    薛选登认为,首先“严管”应该和法律联系在一起,在目前法律配套还跟不上的情况下,逐步完善物权法等条款对相关企业注册、经营等行为的规范。其次,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的协调配合,比如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的信息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银行的信用信息等要共享,形成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在采访中,纱厂东路金谷翠庭小区的一些监管措施值得借鉴。

    该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完善小区安保措施,加强小区保安对出入小区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加强巡逻服务;第二,“小区公司”入住前,要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与小区、业主签订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公司办理相关开业手续,接受政府部门、小区内相关居民等有效监督;第三,加强小区管理,制定小区公约,禁止影响业主生活、环境卫生、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司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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