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范进通)昨日,市公安局出台包括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警务室办理暂(居)住证、开展网上咨询和预约办理户证服务等26条便民利民措施,以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服务效能。目前,市公安局已将这26条便民利民措施分解到各部门进行细化落实。
这些便民利民措施如下:
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
规范窗口部门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接待用语,文明热情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和现场指导服务制度,对群众咨询审批业务的,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应提交的资料;采用“低台敞开式”办公;安装窗口电子评价器,实行群众满意度现场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首问负责制。
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和窗口单位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处理的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答复、解释、说明和处理。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属于公安机关承办但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及时转交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实行警务室办理暂(居)住证制度。
城市区、县(市)城关派出所警务室和有条件的农村派出所警务室开展暂(居)住证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办理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业主凭相关手续,到辖区警务室申请办理暂(居)住证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社区民警要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3日内办结。
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
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
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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