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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依据《洛阳市食品安全工作季度排序办法》,对2013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排序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
偃师市 嵩 县 栾川县 洛宁县 汝阳县
伊川县 孟津县 宜阳县 新安县
二、区
西工区 瀍河回族区 老城区 洛龙区
涧西区 伊滨区 吉利区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 经济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监管部门
市畜牧局 市农业局 市工商局 市商务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洛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