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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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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职工劳动热情
新街跨洛河桥年内动工
至少10%的国企岗位
用于安置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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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平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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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至少10%的国企岗位
用于安置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本报讯 (记者 戈晓芳 实习生 黄育蓉 通讯员 吴留成)昨日,我市有关单位人员收看收听了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今年我市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至少要拿出10%的新招工岗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今年是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来执行新安置政策后义务兵大规模退役的第一年。截至目前,我市已接收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3000余人。从今年起,安排工作的对象仅剩下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等4类重点人员以及选择老政策要求安排工作的城镇籍一期、二期士官。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至少要拿出10%的新招工岗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另外,按照相关要求,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将于5月30日前发放到位。发放对象为:2013年12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放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服现役年限从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到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张5厘米近照,到县(市)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申领一次性经济补助。

    副市长王敬林、洛阳军分区副政委徐振松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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