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字文化博大精深,形容死,就有亡、故、卒、薨、崩、殁、去世、仙逝、殒命等很多字眼。对于英烈之死,大多则用“牺牲”二字。那么,为正义事业而献身为什么叫“牺牲”呢?
在中国古代,由于死者的身份、地位不同,其“死”的叫法也各不相同。据《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随着时代发展,这种情况也逐渐有所变化,其限制也不再那么严格。唐代时,二品以上官员死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以下以至平民百姓都称死。清代皇室成员中,皇帝、皇后和皇太后等亡故称崩,皇贵妃以下到嫔、王、公、侯、伯之死称薨。
用“牺牲”来表示为坚持信仰而死、为正义事业而献身,是从近代开始的。在中国古代,“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所以古人对祭祀之事非常重视,不但制定了严格、复杂的礼仪规制,对于祭品也有严格的规定。用于祭祀的牲畜必须要用纯色,而且必须是完整的,只有纯色、完整的牲畜,才能叫“牺牲”。后来,牺牲的含义逐渐宽泛,也用来泛指用其他动物所做的祭品了。
正是由于牺牲最初是用作祭祀的,这些祭品是在舍弃自己生命而为大家祈福,牺牲一词后来遂渐渐地被人们赋予了高尚的内涵,有了自我奉献的意思。 (摘自《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