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法院三川法庭位于栾川县三川镇,辖区面积广,山高沟深,交通不便。三川法庭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从群众身上学习化解矛盾纠纷的智慧。他们创新理念,探索出一条山区法庭便民、利民的新路子,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三川法庭的每名干警每年至少走访100户群众,和10户困难群众结成“亲戚”,3年来,他们走访辖区群众近千户,与32户困难家庭和12名贫困助学对象结成了帮扶“亲戚”,帮助解决各类问题100余件。
用群众的语言、群众的方式和群众打交道。爬几十里山路做当事人的工作,顶风冒雪为老人送赡养费,披星戴月巡回开庭,他们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土法官”。他们也从群众身上学会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技巧。
陕西王某在三川法庭辖区某村做上门女婿,7年来勤勤恳恳挣钱养家,但由于王某身体有缺陷,无生育能力,妻子家人无法忍受,忍痛起诉提出离婚。一方是数年如一日无怨无悔付出的王某,一方是珍惜家庭却迫于流言蜚语的妻子,唯有成功调解才是化解双方矛盾的最好方法。法官耐心细致地给王某讲人情、讲法律,使王某认识到如果自己坚持不离婚,以后也没有幸福可言。王某思前想后,最终同意离婚,但提出妻子应该补偿自己7万元。同时,王某的妻子也认识到,如果就此将王某“扫地出门”,王某将无家可归,但对于7万元的补偿,妻子一家表示支付不起。法官再次耐心地做王某及其妻子的工作,最后,王某答应将补偿降到3万元,妻子一家也同意兑现。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拿到钱的王某含泪对三川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公正高效表示感谢。
案件对法官而言只是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则是“难事”。“他们一生也许只打一次官司,判案的公正与否,利益能否得到保护,不仅关系到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更重要的是可能影响当事人一辈子。”这是三川法庭庭长王海涛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李某骑摩托车与一辆参加婚礼的汽车相撞,身体留下伤残。李某将肇事司机、车主和借用婚车的新郎等人一起起诉到三川法庭。因为涉及人员较多,当事人又分散住在各个山沟里,光送达法律文书,就耗费了几天时间。在调解时,因各方意见差异较大,王海涛先后到原告家中进行了5次单独调解。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新郎赔偿了李某大部分损失,肇事司机和车主也同意给原告部分赔偿,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及时履行。
三川法庭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用法与情托起公平与正义的天平,用忠诚和责任担起司法为民的重任,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做到尽职尽责,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次与法庭的接触中都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李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