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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钼集团成我省首批试点企业
我市50余家企业受益
一年减负约45万美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请来备案
生产清洁机械设备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女法官苏兰玲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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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科技型中小企业,请来备案
备案后将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本报讯 (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张炜)日前,省科技厅出台《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目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已全面启动。

    推动备案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目的在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我市加快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

    经备案确认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被作为我市科技管理工作重点服务对象,优先推荐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优先获得支持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享受支持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转化的财税、金融、产业技术和人才政策。

    申报企业须满足5条件

    企业申请备案需要满足5个条件: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二是从业人员1000名以下或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三是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20%以上;四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五是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2%以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注册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只要满足上述前四个条件即可申请备案。

    此外,我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且符合“从业人员1000名以下或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条件的,均须办理企业备案,纳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管理。 (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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