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洛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透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公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再次进行调整,自昨日起,222项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这是继2013年8月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项调出后的又一次调整。
据洛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有98%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此次目录调整直接惠及我市出口企业50余家,这些企业出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摩托车、汽车、搅拌车、陶瓷餐具、玩具等,出口货值每年约3亿美元。如果检验检疫费用按1.5‰的标准算,这些企业每年可节省费用约45万美元。
目前,出口时实施检验检疫的商品主要是动植物及其产品。生物制品、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业品,将继续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及其他危险货物包装继续实行性能和使用检验。(张瑜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