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下的媒体中,“乌龙”一词已司空见惯。在足球赛事中,“乌龙”指球员将球踢进自家球门。其实,在古代中国,“乌龙”是条名犬。
据唐人冯贽的《云仙杂记》载,晋朝会稽人张然家里养了条狗,名叫乌龙。张然对乌龙很好,乌龙对张然也极为忠诚。张然因公外出,一年多没回家。其妻耐不住寂寞,与家中仆人私通。张然在外,自然不知妻子红杏出墙,但这一切都被乌龙看在眼里。
张然办完事回到家后,逐渐察觉仆人和妻子的关系不正常,仆人担心“外遇”之事泄露,便与张妻合谋,欲杀害张然。某日,仆人趁张然酒后熟睡之机,持刀进入张然卧室行刺。哪料想,此时乌龙突然闯进来,蹲在张然的床榻旁,虎视眈眈地盯着仆人。
仆人刚欲举刀行凶,乌龙一声狂吠,旋风一样扑上去,一通狂咬,将仆人咬得伤痕累累。被惊醒的张然目睹人犬相搏的情景,心中已完全明白。他怒气冲冲地捡起地上的刀,将仆人杀死。
“乌龙救主”的故事被传为佳话,写入书册。“乌龙”便成为义犬的代名词。唐代诗人白居易诗云:“乌龙卧不惊,青鸟飞相逐。”李商隐也有诗提到乌龙:“遥知小阁还斜照,羡杀乌龙卧锦茵。”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记者在报道中开始使用“乌龙”一词,意指英语own goal(自进本方球门的球)。此后,媒体开始大量使用“乌龙”一词。历史名犬之名,就这样被足球“盗用”了!
(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