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蕾)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省开始全面推广使用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按照相关要求,本月底前,我市所有在规定范围内的加油站将完成油品升级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规定,车用柴油从国三标准升级为国四标准后,其价格是在国三标准最高零售价的基础上,每吨加价370元,即国四标准柴油最高零售价为每升7.8元。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洛阳市推广使用国四车用柴油实施方案》要求,从7月1日至7月31日,我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相关销售网点,须将第三阶段车用柴油标准全面升级到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推广使用国四标准车用柴油的范围包括高速公路沿线及上下口加油站,普通干线公路沿线加油站,市、县城市规划区加油站。完成油品升级置换的油库和加油站,会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以及购销发票上的车用燃油名称后加注“IV”字样。
该负责人说,国四标准柴油的环保标准主要是对硫含量提出限值,仅为国三标准车用柴油硫含量的1/7,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下降50%,二氧化硫减排80%以上,从而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
另外,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比国三标准柴油更加清净,有利于减少汽车发动机积碳生成。在油品升级置换的过渡期,给汽车混加国三、国四标准柴油,不会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换油前无须清洗油箱。国四标准柴油的燃烧性总指标与国三标准柴油相同,不会增加车辆油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