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7月10日,姚女士在某手机卖场购买了一部手机样机。由于此样机看上去较新,价格也比新手机便宜不少,姚女士没多想就付了款。
7月15日,姚女士发现手机频繁死机,打开的应用程序经常突然自动关闭。姚女士认为手机有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相关商家称,样机只能按瑕疵品处理,姚女士只能去售后服务网点维修,不予退货。双方争执不下,姚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
【维权】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认为,商家出售手机样机时未告知消费者,此手机是作为处理品打折销售的,商家应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提供三包服务。经过工商部门调解,该手机卖场为姚女士办理了退机、退款手续。
【提醒】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商家在销售家电类商品时,通常会提供部分样机进行展示。这些样机每天被不同的顾客试用,时间一长可能会出现问题。商家为减小成本压力,往往采用打折的方式出售样机。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时,最好仔细检查产品外观是否破损,功能是否正常。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商家出售商品时明确告知消费者是处理品,则该款商品不享受三包服务。有些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瑕疵,而在开具发票时悄悄标注“处理品不予退换”,如果消费者不注意,自身权益就可能受损。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手机样机等只是商家打折促销产品,那么商家须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相应服务。 本报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