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编制京津冀林业生态建设规划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在京津冀和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座谈会上表示,我国将编制京津冀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加大首都地区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湖力度,建设一批环首都国家森林公园,加强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赵树丛介绍,针对生态资源不足、风沙危害严重问题,下一步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针对江河断流、湿地萎缩和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将加强湿地恢复和保护;针对生态抑制型贫困问题,将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据《人民日报》2014年8月5日10版)
中央财政增加林业补助资金
财政部近日表示,为促进湿地保护与恢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增加安排林业补助资金,支持启动了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湿地保护奖励等工作。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林业补助资金湿地相关支出15.94亿元,支持湿地保护与恢复,启动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湿地保护奖励等工作。为督促各地做好相关试点工作,加强对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财政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承担试点任务县级人民政府及实施单位的责任,提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
(据《经济日报》2014年8月5日06版)
海南:取消“一揽子”供地
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8月4日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通知》,要求确保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目标的实现,建立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指出,今后海南省将取消“一揽子”供地模式,坚持按项目带土地的原则进行供地,按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需求,分期分批、逐年安排落实项目用地。凡未列入年度项目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的,一律不得供地。
此外,海南省还要求各市、县采取措施进一步拓宽耕地占补平衡渠道,严格建设用地审查并划定基本农田,建立永久保护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禁借“租赁”“流转”之机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
(据新华社海口8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