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王睛)9月1日起,我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实行检务公开制度,将从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检察职能等“事”的公开,拓展到对执法办案活动、办案流程、办理结果等“案”的公开。昨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明确了我市检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按照要求,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诉讼监督案件和控告申诉案件,甚至包括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等,除符合例外条件规定的都要公开。此外,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大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内容等传统公开内容,仍然是公开的重点。
届时,检察机关在通过传统媒体、检务公开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将完善新闻发布会、法律文书说理、民意收集转化等工作制度,建设门户网站、检务公开大厅、信访接待大厅等硬件设施,开设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公开。对于有较大争议的案件,还要进行公开听证、公开答复。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要求公开的内容都是“硬任务”,符合公开条件的事项要全部公开。同时,我市对检务公开的时间、程序等做了具体规定,还规定了部分当事人可申请公开的事项。这意味着这些事项是否公开,主动权在当事人手中。如果当事人申请,除不符合规定的以外,必须无条件按时、按要求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