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 特约记者 石笑飞 通讯员 赵越)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等四名被告人非法行医一案。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及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洛阳日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200余人参与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政务微博直播了案件庭审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9月胡万林因非法行医罪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
2013年8月31日10时许,胡万林及其弟子吕伟等人带领云某某等12人到新安县龙潭大峡谷云成宾馆。22岁的云某某在服用胡万林的“五味汤”后出现呕吐、抽搐、昏迷等症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学员农某某被送往新安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脱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认为,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要求判决四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丧葬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10万元。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均就自己的主张出示了证据。根据辩护人的申请,法庭依法通知了鉴定人和证人出庭作证。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请求,法庭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合并审理。
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均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四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做了无罪辩护。
昨日的庭审持续到21时许,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宣布合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