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
10月8日,我县陶营镇柿园村出现多处焚烧秸秆问题,违反了禁烧工作的有关规定,给全市碧水蓝天工程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暴露出我县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麻痹、措施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对此,我们深感愧疚,特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做出深刻检查。
问题发生后,我县立即启动了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一是责成陶营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二是对陶营镇党委书记马国鹏同志、镇长胡建设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张东升同志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和党内警告处分;三是责成陶营镇党委、政府对包村干部、柿园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责任追究。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要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细化责任,严明纪律,确保不再发生秸秆焚烧问题。
中共汝阳县委书记 马春强
汝阳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潘 峰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