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2版:洛阳·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这些热问题,您家存在吗?
政务要闻
市委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大张物流园
二期工程即将投用
倡议书
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市公安局:“两清理一规范”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4 年 10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市公安局:“两清理一规范” 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违规使用公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这是市公安局正在开展的“两清理一规范”工作内容,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公安事业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严肃工作纪律 提升队伍管理水平

    近日,为确保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长期借调、长期病事假、不担任领导职务后长期不在岗人员等清理范围和对象。清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调查摸底、分类统计,领导分包、限期到岗,集体研究、顶格处理等方法,对个别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集中重点排查、清理。

    对于不能按期到位的在编不在岗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采取限期调离、扣发工资、规劝退休、辞退或开除等处理措施。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既没有将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到位,又没有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延长清理整治期限,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仍没有工作成效的,给予主要领导纪律处分,调整其职务直至免职。

    此次清理工作,市公安局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运用相关组织措施和纪律规定,通过“清理一批、劝退一批、处理一批”,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完善管理制度 杜绝违规使用公车

    此次清理工作,对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清理重点涉及超标准购车、超编制使用公务用车、借用和租用外单位或下属单位车辆,人事调动或退休时车随人走,外单位或个人车辆挂靠公安机关名下等项内容,将严格对照清理范围,逐项进行核实统计、填写报表,限期整改。

    对于清理的违规公务用车,属于超标准、超编制的,一律封存;属于借用和租用的,一律退回;属于挂靠公安机关名下的,一律通知车辆使用单位或使用人,督促限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的,通过登报声明等形式,与车辆脱离关系。

    同时,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登记、出车记录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充分运用监控手段、现场执法等,对未经审批悬挂警用车牌、不挂车牌、虚假车牌和一车多牌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厉追责。

    规范财物管理 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固定资产重点查明资产品牌、型号、原始价值、购建日期、使用时间、存放地点、技术状况、使用人等,通过清查,逐项逐件核实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于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视情予以责任追究。

    对于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包括在办理案件中依法接受、扣押、调取的款物、作案工具、交通工具、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需要审查的财物,通过规范台账、设立统一保管场所、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等方法,确保扣押、保管、处理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还将对照检查范围,对涉案物品库存数、入库率、在库率,以及涉案物品管理场所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进行认真调查,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失控漏管情况的发生。 (任双波 胡方)

3上一篇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百姓呼声 ≡

≡ 洛阳社区热帖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

≡ 公益慈善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