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洛阳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是一座山川秀丽的牡丹花城,是一座令人向往的优秀旅游城市。2011年,洛阳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之后,连续两年在全国117个测评城市中,以排名第三的优异成绩跻身全国文明城市先进行列。让城市更文明,让洛阳更美好,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心愿。为扎实推进“倡导文明出行,树立洛阳形象”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生活品质,我们倡议:
一、做文明人。自觉做好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二、办文明事。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三、行文明路。自觉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车,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四、开文明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违章停车,不逆向行驶,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遵守交通法规,拥有幸福安康。
文明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建设,城市形象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让洛阳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