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将其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必须做好“三个重在”。
一是重在率先垂范。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像抓经济发展、抓社会稳定一样抓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述责述廉、带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做落实主体责任的引领者、示范者和推动者。
二是重在落地执行。主体责任落实得怎样,关键看行动。要加强“不愿腐”的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打造一批以“登山警示教育基地”为核心的廉政文化精品;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夜校的作用,坚持日常教育与节庆教育、集中教育与个别提醒相结合,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要加强“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实行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述责述廉和评议、廉政谈话和约谈、“两个责任”专项检查等制度。要加大“不敢腐”的惩戒力度,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并实行通报曝光制度,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铭记教训、严守纪律。
三是重在考核问责。党委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对领导干部奖惩、选任的重要依据,形成重视责任制落实的工作导向。要建立健全“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