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按照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等四个层次,实施落户政策。
1 租房者也能在“大城市”落户
《意见》提出,按照建制镇和小城市、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以及省会城市四个层次,实施相应落户政策,对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全面放开”。
我市去年发布的《洛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我市户籍人口为692.3万,其中,市区人口为193.33万。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政委张生智说,如果按照《意见》提出的“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的规定,我市城市区属于新政中四个层次中的大城市。
那么,农民想到“大城市”落户,得符合什么条件?
《意见》指出,我省将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此外,各地可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做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2年。
2 我市正酝酿增加居住证“含金量”
在《意见》提出的四个层次中,“人口50万至100万的”属于中等城市,农民如果想在中等城市中落户口,也有不少规定。那么,我市除城市区外,哪些地方属于中等城市呢?
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除城市区外,城区人口在50万至100万之间的,还有偃师市、宜阳县、伊川县等县市。
张生智表示,早在2008年,我市就已经开始探索“一元化”户籍管理模式,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将城市区和偃师市作为户籍改革试点。
今年9月,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全国62个地区作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其中,我市被确定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省辖市。
张生智介绍,我市日前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其中重要一项就是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并提出未来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意见》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张生智表示,目前省里的政策刚刚出台,我市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酝酿增加居住证的“含金量”。届时,落户门槛可能会更低,进城农民可以享受的社会福利或许会更多。
本报首席记者 李三旺 见习记者 陈曦 特约记者 马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