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小蕊 通讯员 孙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之一。昨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截至本月中旬,今年我市已淘汰44个落后产能项目,提前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近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我市出台《洛阳市2013年至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确定2013年淘汰78家企业落后生产设施,2014年淘汰33家企业落后生产设施,2015年淘汰11家企业落后生产设施。根据我市蓝天工程任务要求,我市对今明两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一并进行,提前一年时间完成了21个重点行业44个落后产能项目。
据了解,自2011年至今,我市共实施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16个,涉及水泥246万吨、造纸15.1万吨、电解铝6万吨、铁合金11.1万吨、炼钢59万吨、铅锌冶炼3.2万吨、铸造5.5万吨、化工7.2万吨等。
市有关部门表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企业新上投资项目的审核管理,通过核准、备案管理来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和新增落后产能。同时,我市已开始着手2015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前各县(市)区正组织企业上报落后产能情况,尽早确定明年的淘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