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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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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纪检监察干部
实行派驻交叉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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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市国资委创新机制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企业纪检监察干部
实行派驻交叉任职
    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对企业的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实行派驻交叉任职,是市国资委针对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一项创新。目前,这一改革措施在市国资委直接管理的11户企业中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将在市属企业中进行推广。

    市国资委主任符同欣介绍,这项体制创新实行纪检干部统一派出、交叉任职、任期考核及纪委书记兼任企业监事会主席等管理模式。其中,纪检干部人选从各企业产生,国资委派驻,交叉任职,任期3年,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各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年度考核,将由国资委纪委实施单列考核,并视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和薪酬标准。

    今年3月,市国资委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现状调研。近年,由于我市企业改革改制、人员到龄退休和工作调离等原因,在被列入市国资委监管范围的16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建立比较完善的纪检监察组织的企业仅3户,大多数市出资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的要求,市国资委今年以来推出了一系列加强和完善纪检组织建设的举措。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组织建设不完善问题,市国资委于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通知》,要求各市属企业认真按照上级精神,严格落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的明确规定,并要求各企业在5月底前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

    近日,市国资委召开市属企业新任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新任企业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纷纷表示,在新的纪检监察岗位上,将牢记使命、勇挑重担、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使自己成为一名让党组织放心、老百姓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为我市企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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