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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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6日 星期

市司法局:营造法治环境 服务发展大局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关键之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宏伟近日表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主动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围绕平安洛阳、法治洛阳建设,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力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学习全会精神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刑罚执行等司法行政工作均做出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全员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始终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洛阳建设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法治文化“六上”工程和“六个一”活动;按照群众法治需求编制普法“菜单”,有效发挥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广场、街道等场所建设普法阵地,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着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洛阳建设。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法律需求。进一步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县、乡、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推行“窗口式受理”“跟踪式回访”等做法,打造亲民、便民、利民、惠民、安民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及时便捷获得法律帮助;逐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适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延伸,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持续丰富人民调解“洛阳经验”的内涵。针对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的特点,继续巩固和发展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发现各种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因素,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动性;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特点,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丰富人民调解“洛阳经验”的内涵,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增强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忠诚履责。切实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切实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 (豆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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