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徐巧丽)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召开,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表彰。
我市还有5个村镇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4个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分别是:栾川县赤土店镇、洛龙区龙门镇、伊滨区庞村镇门庄村、栾川县潭头镇重渡村、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市公安局、中船重工第七二五研究所、偃师市国家税务局、市工商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同时,新安县被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县级城市。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赴京参加大会,并和全国获奖代表一起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接见。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城市“五个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以数十项严格的指标测评,成为在各城市间展开的“高考”,这块国字号“招牌”亦被视为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活动的最高荣誉。
2011年,我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之后连续两年在中央文明委的测评中名列前茅。这与我市始终坚持四个“不动摇”密不可分——
始终坚持创建为民不动摇。我市坚持把“为民创建、创建为民”指导思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通过创建活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使得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素质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活动走在全省前列。
始终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不动摇。我市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文明河南建设有机结合,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治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和“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市建成各类道德讲堂1200多个,先后举办文明河洛大讲堂150期、基层道德讲堂1.2万余场次。此外,我市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广场建设还被中宣部评定为优秀等级。
始终坚持创建长效机制不动摇。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四大班子领导参加的创建指挥部,实行了暗访、曝光、问责机制,坚持每周工作协调会、每半月指挥长例会、每月创建工作新闻通报会制度,先后召开情况通报会62次,对1700多人进行问责,有效地解决了“为官不为”等干部工作作风问题。近年,先后有40多个城市来我市观摩学习创建经验。
始终坚持抓标杆、树模范,典型引路不动摇。我市积极引导市属媒体开辟《最美洛阳人》专题专栏,基层单位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2100多个,并在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中,让典型人物走上台、做示范。我市先后宣传了爱国拥军模范乔文娟、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杨奎烈等在全国有影响的典型10余个,2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3人荣登河南好人榜。典型引路,有力地倡导了新风尚、传递了正能量、占领了主阵地。
据悉,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中,我省的许昌市、濮阳市、济源市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