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丽,鸟语花香,又是造林绿化的黄金时节。植树造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近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生态洛阳建设目标,我市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两大提升工程,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植树造林,通过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全市森林资源数量显著增加、质量显著提高,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城乡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当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造林绿化不仅是美化家园的生态工程,更是实现富民的民生工程、产业工程。2015年是我市实施五年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承上启下之年,是实施林业生态圈建设的收官之年,是实施全市宜林荒山绿化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和最佳宜居地的步伐,我市将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创新做好绿文章,进一步提高全市的绿化率、绿容率和绿视率,推进造林向造景、造富、造福转变和绿化向美化、文化、产业化转变,更好适应经济新常态、引领经济新发展。
造林绿化,利于当代,功在千秋,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以义务植树活动为引领,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形成“爱绿、护绿、植绿”的绿色、文明、健康新风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普及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增强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造林绿化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好“山上森林化、山下林网化、环城滨河沿路景观化和乡村田园化”发展战略。各级各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创新造林绿化形式,提高绿化的质量和层次。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示范引导,发挥模范作用;鼓励部队营建“八一林”,通过军地共建,参与地方造林绿化;鼓励广大青少年营建“青年林”,发挥植树造林先锋作用;鼓励广大妇女同志营建“巾帼林”,担负起传播绿色文明信念的重要使命;鼓励企业营建“碳补偿林”,承担固碳减排社会责任;鼓励社会各界认养古树名木、城市绿地,捐植纪念树、捐建纪念林等,履行植树义务;鼓励市民群众就近参加社区绿化、小区绿化、校园绿化、厂矿绿化等活动,推进身边增绿,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进一步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充分挖掘森林资源的巨大潜力,依托市场有效配置资源,推进立体种植、立体绿化和综合开发,把绿色资源保护好、发展好、经营好,让绿化资源转化为绿色银行,更好地造福洛阳人民。
孟春之月,盛德在木。在3月12日植树节到来之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投身到造林绿化活动中去,把“健康之树”“致富之树”“吉祥之树”“幸福之树”种满河洛大地,让全市人民“因林而美丽、因林而富裕、因林而快乐、因林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