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2014年至2015年供热期将“如约”于15日24时结束。届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涉及退费的用户如何退费?对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15日24时供热结束
昨日,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热将于15日24时结束。多家供热企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洛阳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市区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目前尚未接到有关部门关于延长或提前结束供热的通知。因此,除部分常年热用户外,其他热用户将按时停止供热。
在2014年至2015年供热期,我市新增供热面积270余万平方米。其中,洛北城区新增供热面积160余万平方米,新增23个供热小区,4个供热单位;高新区新增供热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新增供热小区4个;新区新增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
今年,我市将积极推进城市区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完成华润首阳山电厂至洛阳东区供热管网敷设,今冬供热期城市区预计新增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
暖气存水勿放掉,检查接口防渗水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天天气暖和,容易导致热用户家中暖气温度过高,可能损坏供热设施。因此,供热结束前气温较高时,建议一些由物业公司转供热的小区,适当调低小区整体的供热温度和压力。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热结束后,最好保持暖气存水不流失,将散热器进回水阀门关闭。暖气片中存留的为经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可有效隔绝空气对暖气片和管道的腐蚀,有利于延长散热器的使用寿命。
检查暖气各接口,防止渗水。由于热胀冷缩,停止供热后个别暖气管道及接头可能出现漏水,建议检查各接头是否松动漏水。如果出现大量漏水情况,最好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在非采暖期对故障进行检修。供热期间,由于系统老化或管道堵塞造成暖气片不热的用户,可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全面检修。对于在供热过程中热效率不高、交换机组结垢严重的热力站,也可以利用非采暖期对热力站换热器进行除垢保养。
需要注意的是,停止供热后约10天左右,会出现室外温暖、室内阴冷的情况,家中若有老人、儿童及易患感冒者、呼吸道慢性病患者,应做好保暖。
退费将陆续开展,新用户可提前申请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针对直管用户的退费标准是:停热未超过24小时,不予退费。低温运行状态下,且超过24小时,低于标准室温(16℃±2℃)1℃的,按照日暖气费的10%退还;低于标准室温的,按照20%退还;室温低于12℃的,按天数全额退还。物业公司转供热小区不在此退费范围内。
“属于市热力公司直供用户退费将在4月中旬陆续开始。”该负责人说,按面积收费的用户,根据实际供气天数进行核算退费;分户计量用户,公司运行人员会在小区公布实际户表走数,根据走数对应的费用进行相应的费用结算。退费方式可当年退,也可直接转入下一个采暖期预交费当中进行冲减。直管用户可拨打电话64855208咨询。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出现大面积停暖或低温运行情况,将根据市供热办等供热主管部门下发的退费通知,按照“谁收费、谁退费”原则进行退费。对于2014年11月推迟供热的热用户,公司将于4月中旬陆续开始退费。
“按照惯例,停止供应高温热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退1天费用。” 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想要用热的新接入用户,可在非采暖期,向相关供热企业提前提出申请。相关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洛阳热力有限公司:64855333;新区热力分公司:9618966;高新热力有限公司:64331318。
本报记者 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