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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 星期
《二○一四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洛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全省最低


本报讯 (记者 高峰 通讯员 赵亚虹)日前发布的《2014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最低。

该公报显示,目前影响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为可吸入颗粒物。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年,我市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75天,比省定219天的年度目标多出56天。我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30微克,在我省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内。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全省最低的成绩,来源于我市铁腕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为打造中原经济区最佳宜居地做出的努力。去年,我市制订了《2014年洛阳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安排火电、水泥、玻璃制造等15个行业的137家工业企业进行废气治理。截至去年年底,电力企业27台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成并投运;123家非电工业企业中,118家已完成治理任务,剩余5家的治理也在持续推进。

在城市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全市289家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同时,我市强力推动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市建成投运20个机动车排气监测点、41条检测线,累计对45.2万辆机动车进行了检测,发放环保标志61万余套,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我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877万辆,城市区出租车、公交车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到100%和80%。

今年,我市继续实施蓝天专项工程,从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等方面对蓝天工程的治理任务进行细化。

(《2014年洛阳市环境状况公报》详见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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