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涛这位80后反渎局局长沉稳的谈吐、阳光的面庞,让和他面对面聊天的70后记者顿生韶华已逝的紧迫感:有作为勇担当的新生一代正日渐走到舞台中间。尽管他自曝人生信条很简单:认认真真工作、快快乐乐生活。
认真工作破解“三难”
了解检察业务的人都知道,渎职犯罪属于结果犯,因此,反渎工作有“三难”: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
不过,3年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赵海涛带领下,先后查处了某县国土局李某等滥用职权、受贿窝案,某管委会主任李某滥用职权案等,使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工作跃升至全市前列。2013年,该局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反渎局”称号,2014年名列全省第三。他个人也被评为“全市优秀侦查员”“全市优秀反渎局局长”“全市优秀检察干警”,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和表彰。
赵海涛缘何能破解反渎“三难”?咱们还是从实战中寻找答案吧——
查办我市某医院院长等6人滥用职权案,是赵海涛任反渎局局长后接手的第一起涉处级干部案件,也是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查办的首起正处级干部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当调取了这家医院的账目后,赵海涛也有点懵了:账目资料堆了一整间办公室。此后7天里,他和全局干警扎进小山一样的资料堆中,不分昼夜,累了就在桌上趴一会儿,眼中、脑里除了数字就是表格。最终,该医院院长鲁某等6人滥用职权套取医保基金49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此案中,赵海涛参与询问证人就超过200余人次、提审嫌疑人80余人次,同时一举查处了某局正、副科长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呈庭的200余份证据均被采纳,所证明的犯罪事实全部被认定。鲁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自2006年从检以来,赵海涛先后任反贪局科长、副局长,2013年,转任反渎局局长。作为从办案一线磨炼出来的检察官,他始终秉持着一种“亮剑”精神,体现在工作上,就是勇气和团结、果断和抉择、永不言败的信心和锲而不舍的执着。某县常务副县长受贿、挪用公款案,某县县委办副主任挪用公款案,某县畜牧局局长贪污案……这些案件的查办,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最大的快乐是周末陪着家人
7月19日,赵海涛将迎来他35岁生日。豫西山区长大的他,深深地热爱着检察工作,热爱着脚下的这片土地。不过,荣膺2014年“百名栾川好人”称号的他,谈到家人却满是亏欠——
长年在外办案,待在家的时间屈指可数,往往外出二三十天,家人都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周末能陪伴父母、妻子和孩子成了他最大的快乐。
在查办李某滥用职权案期间,他妻子患病住院,孩子还不到两岁,他就把照顾妻子和儿子的重任托付给了年迈的双亲。
4个月后,当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时,已经出院的妻子看到他时痛哭失声:“你不用解释,当初选择了你就选择了你的职业,我理解你;我是看到你累得不成人样,心疼。”听到这些,赵海涛这个身高一米八的汉子也禁不住热泪盈眶。
自从戴上检徽那天起,赵海涛就坚持“自重、自省、慎权、慎欲”的原则,恪守“不收当事人礼品、不吃当事人宴请、不给说情人面子”的“赵氏三不”规矩。他说,这其中没有多高深的道理,一个检察官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庄严责任,除了廉洁公正,别无选择。
他经常提醒身边战友:“办案要敢于碰硬,这是我们的职责,只要坚持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和证据,不抽人家一支烟,不吃人家一顿饭,就是判他十年,他也不可能骂我们。”他倡导创建了“一案一自警、一案一自评、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比对”制度,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带领团队用一身正气捍卫了人民检察官的尊严。
本报记者 李永高 通讯员 张优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