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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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

法律援助,“城区一刻钟、乡村半小时”
市法律援助中心建成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申请下来了,你们效率可真高!”前不久,在伊川县打工的小李因工资被拖欠,向伊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不到半个小时,便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打来的电话。

“近年,我们积极构建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院和看守所值班室、律师事务所受理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为体系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了法律援助‘城区一刻钟、乡村半小时’服务圈,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咨询法律问题,不出乡镇就能申请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局长武宏伟日前说。

去年6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这些受理点获得授权对一些简易案件可直接审查、受理并指派律师办理,实现了法律援助零距离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法律援助中心16个,法院和看守所值班室法律援助受理点26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1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8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2944个。如今,困难群众无论身处我市哪个地方,都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就近找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我市的法律援助网络已经遍布城市和乡村,群众在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就可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中间省去了很多时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芦军说,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后,城区困难群众在一刻钟内就能找到法律援助机构,乡村困难群众在半个小时内就能找到法律援助机构。

群众方便了,全市每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援助案件6626件,受理来电来访38073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损失4676.28万元,减免律师费1325万元,受理案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切身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不断完善与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等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接待到申请、办理、质量监督、归档进行全程跟踪,并对办结案件进行定期回访,确保法律援助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芦军表示,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探索诉前调解、和解等便捷高效的非诉讼途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高困难群众的维权效率,减轻受援人诉累。

本报记者 申利超 姜明明 通讯员 尚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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