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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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日 星期
我市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
严查“微权”腐败 夯实“两个责任”


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市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严查“微权”腐败,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等问题。

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示范点,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梳理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统筹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领导和指导,分析研判问题易发多发的症结,督促职能部门加强业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有意识但方法不多、有要求但载体不明、有部署但落实不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有的基层单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依然存在。在本次开展的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还将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改变“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状,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为严查“微权”腐败提供领导保障。

严查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

每两个月排查一次问题线索

据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但尚未调查处理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已调查处理但问题解决尚不到位、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近年发生的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问题,都被列入问题线索排查范围。

通知指出,乡镇纪委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县(市)区纪委;县(市)区纪委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逐件登记造册,报市纪委信访室备案;市纪委信访室依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梳理排查,结合县(市)区纪委排查备案情况,对问题线索统一汇总,建立台账,及时分解,逐批交办。

问题线索每两个月动态排查一次,市纪委将通过查阅群众来访台账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随机抽查,对该报不报、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市纪委将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

市纪委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将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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