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三五”时期着力实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城镇化水平和生态文明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更强,巩固提升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四高一强一率先”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目前,群众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提高生活质量、获得公平机会的愿望非常强烈。民政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安危冷暖,关系党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关系基层的稳定和谐,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作用重大。
民有所求,我有所助;民有所盼,我有所帮。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书卿说,群众的期望就是民政部门的责任,社会的关注就是我们的动力。民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应对群众的新期盼、新诉求,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动态管理、城乡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殡仪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健康养老业全面发展等工作,都关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将致力于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社会监督,谋求科学发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依法行政,改善民生,努力实现洛阳社会更好更快和谐发展。
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创建,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
今年年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将完成一项养老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任务,我市将在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土地、智慧养老、示范园区建设等方面出台政策,加大对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考评力度,巩固和扩大改革试点成果。
我市将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已建成的政府示范性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化运营的要超过50%,新建农村老年幸福院200个,全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超过80%;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超过50%;支持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发展模式,探索开展社区养老和医疗服务结合试点;落实养老护理员社保金补贴制度,加大养老护理人才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年底实现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在95%以上。
我市将围绕养老示范园区、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等方面全力开展招商,完善项目储备库,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在全市掀起健康养老产业招商热潮,打造具有洛阳特色的健康养老产业。
织密以城乡低保为主的社会救助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我市将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开展低保复核认定精准保障工作。市民政部门将通过入户调查、赡抚养人信息比对、公示等方法,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严把审批关,及时将符合条件者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摸清扶贫对象中需要农村低保制度兜底救助者的数量,做到精准到户、具体到人,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度,研究制定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因征地拆迁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清查工作。
做好农村五保和医疗救助工作。市民政部门要落实好五保供养相关政策,提升农村敬老院管理能力,及时为保障对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参保金,确保医疗救助按标准执行;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低保定点医院的监管,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出台《洛阳市临时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市民政部门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灾害统计报告联动机制,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推进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成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任务。
巩固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激发基层民主自治活力
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部署,市民政局指导协助涧西区做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
市民政部门要加大优秀社区创建力度,开展优秀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六有”标准,提升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全市社区优秀率在80%以上;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扩大覆盖面,实现全市社区信息化平台覆盖率达到100%;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健全社区党组织服务体系,配齐配强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市民政部门要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年底前我市所有村(社区)全部完成修订完善任务;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抓好落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市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确保直接登记工作稳步实施;选择10家以上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试点,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执法力度,取缔注销一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
市民政部门要加快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完善洛阳社会组织信息网服务功能,为社会组织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探索建立具有孵化培育、能力建设、政策咨询和项目指导等功能的便捷一体化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提高诚信自律水平。
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支持国防建设
依托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平台,打造名副其实的双拥模范城(县)。我市将出台《洛阳市军民融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突出产业融合的同时,拓宽融合领域、提高融合层次,努力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加强双拥优抚工作站建设,实现三级网络管理,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和双拥先进模范单位(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市民政部门要提升优抚保障能力,完善优抚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优抚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位;推进烈士事迹陈列馆维修改造,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好清明节群众性祭奠烈士和全国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市民政部门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培训工作,年度安置率不低于95%;强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做到政策知晓率100%,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100%,全年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600人;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举办2016年度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提供信息,搭建平台。
市民政部门要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确保2016年度军队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完善军休规章制度,提高军休服务管理质量;加强军休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室内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为军休干部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
做好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市民政部门要确保社会散居孤儿、福利机构孤儿生活费足额发放,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加快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进儿童福利保障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做好国家儿童收养评估试点和我市“三无”人员、家庭寄养评估,迎接民政部验收;组织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尽快实现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投入运营,确保发挥功能作用,为特困群体提供服务。
市民政部门要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2016年市福利彩票销售额要占全省总量的10%,保持全省排名第二;做好福彩公益自行车运营管理,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优质服务。
市民政部门将开展“慈善爱心人物和慈善爱心集体”评选、表彰,弘扬正能量;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抓好基层慈善组织建设。
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市民政部门要将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开展创建等级婚姻登记处活动,加强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推动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力争实现历史信息补录率达9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善三级救助网络建设,完善发现、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机制,确保城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无空白、无盲区,实现巡防救助全覆盖;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建设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市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力度,查处公墓违规经营等问题,做好殡仪馆扩建改造工程建设。
市民政部门要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新型城镇化试点要求,做好我市撤县设市、撤乡建镇和撤乡(镇)改办事处的审核上报工作。
构建民政服务安全机制,确保福利机构安全运营
市民政部门要严格养老机构许可证、民非组织登记证审批,决不允许缺项许可,通融办理;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限期予以清除。
市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
增强自身建设,夯实为民服务发展基础
市民政部门要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建立完善民政专家咨询、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普法用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形成敬畏法律、崇尚法治、遵守法规的良好风气;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狠抓工作落实、实现晋位争优”活动,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马上办”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把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树立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加快构建较为完善的民政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在社会关注度高、群众需求强烈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领域优先开展和深化标准化建设试点;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公开资金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专款专用,确保民政资金能够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上。(董诚 高燕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