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近日,市工商局12315执法网络和市消协发布2015年消费投诉情况,其中市工商局受理投诉14617起,挽回经济损失573万余元;市消协受理投诉1016起,挽回经济损失110万余元。
1 大宗消费投诉增加,网购投诉增长明显
“2015年我们受理投诉同比增长18.1%,消费者的咨询和举报量也有大幅度增长,这说明了我市消费者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据综合统计分析,去年的消费投诉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大宗消费投诉涉案金额逐年增加。随着人们购买力增强,大宗消费在生活中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目前,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大宗商品与服务主要包括家用汽车、商品房等销售服务环节,以及个人养老保险、教育培训、美容保健等服务业。
二是新型消费电商、微商等新型消费领域投诉增长明显。网购越来越流行,但由于缺少相应的监管,侵权现象屡屡发生。目前商品质量不合格、七天无理由退货难落实等方面投诉较多,部分微商的“集赞”等活动难以兑现承诺也成为去年投诉热门。
三是节假日消费投诉相对集中。其投诉相对集中在日常百货方面,主要针对商场提高原价、虚假打折、返券促销、内设限制假冒免费抽奖等行为。
此外,去年针对汽车行业、房屋装修行业的投诉较集中,中介服务问题多等也成为2015年的投诉特点。
2 选择合法商家,避免冲动消费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应该注意:
不管是选择网购还是实体店消费,在选择商家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经营主体资质(营业执照)的商家,要确知商家的基本注册信息,才能放心消费。
在进行商品、服务等消费之前,应知消费者的权利,充分使用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对所消费的商品和服务要了解清楚,再明明白白地消费,尽量避免冲动消费。
商品类消费一定要依法向商家索要发票、使用说明书、商品合格证、三包凭证等资料;服务类消费尽可能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以便售后之需。
商品、服务类消费之后,一旦因质量问题与商家产生争议,尽量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不可调和时,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网购类投诉应向网络平台或商家所在地的行政部门投诉。
此外,在进行大件商品消费时,需要提前交付定金的,一定要理解“定金”“订金”“押金”“预付款”等的含义,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定金一旦交付,是不能违约的,否则是不能退的。
本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张亚亚 肖慧 李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