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2016版)》和《洛阳市部分局委和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2016版)》,以及《洛阳市三级以上保洁条件道路机械化作业考评办法(暂行)》,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对城市区、部分委局和直属单位2月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及道路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奖惩如下:
(一)给予城市区组第一名的高新区10万元奖励,给予城市区组末位的瀍河回族区5万元处罚,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二)给予重点委局组第一名的市园林局、一般委局组第一名的市邮政管理局、直属单位第一名的市政建设集团公司通报表扬。
(三)给予月度考核重点委局组末位的市交通局、一般委局组末位的市旅发委、直属单位组末位的市建投公司通报批评。
(四)给予道路机械化作业考核第一名的涧西区10万元奖励,给予道路机械化作业考核末位的瀍河回族区5万元处罚,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