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散流体运输管理,打击各类运输违法行为,以“干干净净、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保障第34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运载垃圾、渣土、沙石、商品混凝土等散流体货物的车辆应当加装密闭装置,密闭装置破损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不得泄漏、遗撒。违反上述规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对每辆(次)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遗撒、污染路面的,应当及时清理或者承担清理费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同时将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二、2016年4月1日至5月10日,每日早6:00至晚10:00,严禁各类运载建筑垃圾、渣土、沙石、商品混凝土等散流体货物的车辆和教练车在城区道路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予以查处。
三、所有房屋建筑、征迁、市政道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车辆驶离100%冲洗、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封、土方开挖和回填100%湿法作业。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委托或雇用未采取密闭措施的散流体货物运输车辆承担该项目散流体货物的运输业务。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设、施工单位予以查处。
四、加强城市区沙石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新型墙体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严禁使用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运输散流体货物。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生产企业予以查处。
五、欢迎广大市民对使用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散流体货物的车辆,以及未按规定采取管理措施的单位、工地及相关人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或12319。
六、本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洛阳市公安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