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版:洛阳·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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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星期

为基层执纪开出“补钙”良方
新安县纪委“以案代训”着力增强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

前不久,新安县纪委召开2015年度案件评选观摩会。在会议评选出的6个优质案件中,2个来自基层纪检部门的案件格外引人注意。

这2个案件分别是城关镇纪委刘艳主办的城关镇杨岭居委会会计阎某违规违纪案、县农业局监察室陈干子主办的磁涧镇陈古洞原支书陈某冒领侵占补助款案。这2个案件之所以引人注意,除案件主办人的主观努力外,更重要的是它们说明该县纪委为解决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弱问题开出的“良方”见到了“疗效”。

长期以来,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不强,是影响基层纪委聚焦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自2015年起,新安县纪委采用“以案代训”的方式,着力增强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该县纪委给办案一线的6个纪检监察室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其有计划地对各自协作区内单位的纪检骨干进行“跟案培训、以案代训”,每人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手把手”地教会办案技巧,增强办案执纪能力。此外,该县纪委还组织人员到省纪委宣教基地学习,每季度聘请省、市纪委办案专家对该县纪检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并在系统内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评先评优,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新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红宇说,仅去年,县纪委通过“以案代训”共培训基层纪检干部48人次,培养出了一批能办案、办好案的基层纪检干部,真正使基层纪检部门的主业强了起来。

郑向东是该县安监局的纪检组组长。“去年,通过两个月‘跟案学习’,我不但办案思路清晰了、实战能力增强了,而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开展工作方法多了、效果更好了。”他说。

办案能力得到增强,监督执纪的步伐也不断加快。2015年,新安县纪委共查处各类案件186起,其中基层纪委办案95起,基层办理的案件质量较往年有很大提升。

(张磊 郭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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