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游进南)记者昨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日前,我市正式下发《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规划专题会和规划专家委员会三级审议制度,同时对各县(市)的规划委员会同步进行完善,优化研究流程,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强化“规划即法”意识。
职责更明确:城乡规划委员会是规划最高决策机构
按照该《通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是洛阳城乡规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将统筹协调研究涉及洛阳市城乡规划编制、执行与监管、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紧扣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相关部署,在决策内容上都有所体现。例如,目前“一中心六组团”的城市发展战略已经由规划层面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因此新的规划委员会制度将改变过去重点审批城市区项目和区域规划的状况,将“六组团”区域的部分重点项目也纳入规划审批监管范围。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批职能将统筹主城区、协调“六组团”、覆盖全市域,使规委会职能涵盖城乡规划全方位、各领域,实现“规划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体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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