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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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 星期

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贷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本报讯 (记者 常书香 通讯员 王小兵)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最高限额为12000元。

贷款对象

入学前户口在本地,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 贷款条件

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当年没有获得高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 贷款额度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8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12000元

● 贷款期限

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

● 利息承担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承担。学生毕业后3年内只需支付利息,3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借款学生提前还款

办理日期

7月13日至7月24日(工作日)

主要办理在校生的续贷

7月27日至9月20日(工作日)

集中办理高校新生贷款及在校生续贷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7月12日起,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实名注册后,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重新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2.签字盖章

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然后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原高中毕业学校以上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审查认定并加盖公章

3.审查签约

携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本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高校回执

学生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确认高校回执信息,并汇总贷款合同等资料,报国开行审批,国开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并将学费、住宿费支付至高校账户,剩余金额可提现

提交资料

初次办理所需资料

1.经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原高中毕业学校以上任一单位审查盖章,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场,出示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2016年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提交录取通知书(2016年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复印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非初次办理所需资料

1.首先需要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中提交续贷申请

2.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经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无须盖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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