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峰)《洛阳市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下发,重拳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建筑和装饰材料等,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对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明确,今年10月底前,关于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完成1家石油炼制企业、4家石油化学企业的治理,主要包括加强工艺废气排放控制、建立监测监控体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等;关于表面涂装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完成12家表面涂装企业的治理,重点治理范围为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汽车制造、集装箱制造企业和有喷涂车间的4家汽车4S店等汽车维修保养单位;关于包装印刷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完成5家包装印刷企业的治理,重点治理范围为书、报刊印刷企业,本册印制企业及其他印刷企业。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自今年11月1日起,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关于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治理,《方案》明确,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2座储油库、155座加油站、87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新改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须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在营加油站、储油库须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依法实施停业整改,拒不停业整改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奖惩机制,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辖区政府及责任单位环保评先评优资格,扣减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予以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