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合格党员
合格党员是个老话题,毛泽东、邓小平、陈云等同志都讲过这个问题。中央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重提做合格党员,剑指党内部分党员在出发点和前进方向上出现的模糊动摇,在学习实践党员条件上出现的不自觉、不严格,在担当责任上出现的“不易”“不为”的认知,旨在校正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一、合格党员必须是牢记党员条件的党员。党员必须明确党员的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从党章的第一条到第三条,都是党员标准,其内容是回答党员是什么样的人、应该干什么、怎样干的问题。党章第一条是申请入党的条件,第二条是党员的基本条件,第三条、第四条是党员应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能不能严格履行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利,是衡量其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
二、合格党员必须是遵守党规党纪、行为规范的党员。合格党员应该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树立看齐意识的党员,是能够从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坚守“十个行为底线”,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的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从最基本的要求开始规范自己的行为。合格党员每年要主动接受一次党内培训、系统学一遍党章、讲好一次微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每月参加一次党员主题活动、宣传一次党的主张、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完成一项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为群众办一件实事。
三、合格党员是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党员。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强调,“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忘初心,是不忘记自己从何而来;继续前进,是不忘自己如何而去。我们党已经走过了95年的历程,但我们要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区别于其他西方政党的一个鲜明特色,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人是来源于人民、扎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坚定不移地把对党的赤诚和忠贞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融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勇于担当、务实苦干、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
(中共洛阳市委党校 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