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政府采购政策
市财政局与市直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通知》及相关意见,要求市、县(市) 区两级采购单位,一是在满足采购需求及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市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二是洛阳本地生产企业之间能够形成竞争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直接面向洛阳企业采购。
(二)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政策
一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实行科技创新券。我市出台了《洛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洛政办〔2014〕124号),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
二是实施“玉洛汇”计划,吸引、鼓励大学生在洛阳进行创新创业。为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玉洛汇”采取科技创业券的形式,支持大学生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大学科技园、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
三是引进新型研发机构,为深入推进我市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出台《洛阳市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四是实施“河洛英才计划”,5 年内拿出不少于 20 亿元,用于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三)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政策
设立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资金。通过补助、贷款贴息、奖励、销售或购买本地产品补贴等多种方式,给予企业补贴支持。
(四)支持企业金融政策
设立中小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企业增信基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洛阳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袁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