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宁 通讯员 张闯)记者昨日从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获悉,我市下发了《洛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好农村路,是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根据相关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争取创建5个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50个洛阳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对被评为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省、市政府将分别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对被评为洛阳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的,由所在县(市)区给予相应奖励。
《意见》提出,我市将着力构建县与县之间二级公路畅通、乡与乡之间三级公路连通、村与村之间四级公路连通、村级道路危桥逐步改造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到2020年,农村公路等级公路(四级以上公路)比例要超过65%,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比例要达到100%,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