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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黄河、伊河、洛河、北汝河、唐白河这5条河流属于省级河流,由省级党政领导担任省级河长。流经我市范围内的水域,对应设立市级河长。也就是说,将有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共同护佑我市水资源。
《方案》还明确将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10余个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工作督办等制度,形成治水合力,共同促进全市河湖渠治理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共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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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36条河(渠)设立河长
我市地跨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流域。今年上半年,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我市河流(含湖泊、水库、沟渠等)情况进行了摸排,确定了全市河湖分级管理名录。根据名录,共有127条河流和9条河渠符合设立河长条件。
其中,黄河、伊河、洛河、北汝河、唐白河5条省级河流,流经我市范围内的水域,对应省级河长设立市级河长。同时,洛河的支流渡洋河、莲昌河、韩城河、甘水河,伊河的支流明白河、顺阳河、杜康河,北汝河的支流斜纹河、靳村河(南河),唐白河的支流老灌河(淯河)及瀍河、涧河、涧河的支流金水河等13条河流也均设立市级河长。
此外,按河渠所处位置,我市将城区范围内的河渠分为4大水系,每个水系均设立河长。分别为洛北水系(涧河以东区域),包括中州渠、邙山渠、铁路防洪渠;洛北水系(涧河以西区域),包括大明渠、秦岭渠、秦岭防洪渠;新区水系(洛河以南河渠),包括新区景观一支渠、新区景观二支渠等;伊滨水系,包括伊滨区范围内水系,含伊东渠。 (朱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