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喜迎十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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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 星期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示范法院——
繁简分流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近年,我市两级法院积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确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目标,对纠纷化解、案件办理、审判事务等进行全方位繁简分流,极大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前不久,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中级人民法院。

纠纷化解繁简分流

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前不久,市民李某因拖欠房产中介费,被某房产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在案件二审期间,诉讼双方向法官表达了调解的意愿,法院遂将案件转至诉调对接中心。经过调解员近一个月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收案约4.2万件,两级诉调对接中心诉前调解结案6487件,立案调解4281件。

我市依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诉调对接等机制建设,对矛盾纠纷实行“三分流”,实现了诉前、立案、诉中的全程调解。2016年,全市法院成立17个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暨诉调对接中心,集中行使诉非衔接、诉调对接等功能,积极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诉讼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能够申请调解。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秦铁林介绍,诉调对接使大量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到有效解决,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免交诉讼费,诉中调解成功诉讼费在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负担。同时,还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让法官将更多精力用在复杂案件上。

案件办理繁简分流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今年5月,汝阳县靳村乡双寺村方某等13名农民,因产品责任纠纷,将南阳某农业公司诉至汝阳县人民法院。该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仅用一周时间便将纠纷解决,13名农民拿到了10万元赔偿款。

据统计,我市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80%是像这起案件一样的简单案件,20%是疑难复杂案件。

“我们通过简易程序、小额速裁、专业审判等方式,对案件办理实行‘繁简分流’,让20%的法官办理80%的简单案件,让80%的法官办理20%的疑难复杂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世良介绍,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相比普通程序减少了3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下、法律关系明确的给付类诉讼案件必须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今年2月28日,根据省高院相关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新规,规定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后,审限缩短至1个月,诉讼费减半。

“如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孙世良说,小额诉讼审判实行法官独任审判、一审终审制,简化送达方式、裁判文书制作,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司法资源。

审判事务繁简分流

案件审理提速增效

马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今年6月12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承办法官刘龙杰6月26日调解结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4天。

这是记者近日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平台看到的一起普通案件的审理进度,而这类案件规定审理时限为3个月,往年至少60天才能审结。

“不光是我办理的这起案件,我院其他法官办理的案件审结时间都比以前缩短了许多。”刘龙杰告诉记者,近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审判事务繁简分流,将业务庭审判以外的事务全部交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让法官集中精力办理案件,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往常案件在立案庭立案后,要先转至业务庭,然后由庭长分派案件给法官,案件流转需要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进度。”刘龙杰说,现在,他可以第一时间领取案件,并能独立负责案件的开庭、审理、裁判,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审判长可直接签发法律文书,这不仅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也让法官有精力办理更多案件。

本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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